党委统战部是学校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学校党委在统一战线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并为统战对象服务,主要职责为:
(一)在学校党委的集中统一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调查研究学校统战工作方面的情况,制定统战工作计划及实施举措,提出工作建议,经党委同意后贯彻落实。
(二)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帮助和引导学校统战系统各界人士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为国家、地方和学校的发展服务。
(三)做好无党派人士工作,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的发现储备,发挥学校培养和选拔党外代表人士的重要基地作用,积极联系和服务党外代表人士,牵头协调党外代表人士管理工作。
(四)协助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支持其履行职责、发挥优势并积极围绕国家、地方和学校发展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
(五)代表学校加强与各地区、各级政协、人大及统战有关部门的联系,会同有关部门有计划地培养、选拔、举荐有代表性的党外人士作政治安排、实职安排和社会安排,鼓励和支持其积极参政议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六)做好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和侨务工作。做好出国、留学归国人员统战工作。
(七)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
(八)对学校社会主义学院进行指导和管理。发挥社会主义学院作为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主阵地作用。
(九)推动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指导基层单位开展统战工作。
(十)加强统战理论和工作研究,做好调研、宣传及信息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统战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