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便于开展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对应成立群众组织,如归国华侨联合会、台胞台属联谊会;结合学校自身发展的需要,成立了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留学归国学者联谊会。

2.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各自的工作范围和职责、章程。

3.学校定期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及时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工作方面的困难。如遇特殊情况,各组织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力争得到妥善解决。

4.经常举办各种活动,加强与老归侨、侨眷、新归侨、台属、党外知识分子的联系。

5.保持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积极参加省、市上级部门和兄弟单位举办的各种活动,增进互相之间的了解。

6.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侨、台等活动,为社区开展教育、科技、文化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