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统战部是学校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学校党委在统一战线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履行执行政策、了解情况、安排人事、协调关系、服务保障、增进共识等职能,联系和团结全校统一战线成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统一战线发挥汇聚人心、凝聚力量的重要作用。部门主要职责为:
1.具体统筹和协调全校统战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履行学校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开展调查研究,加强部门协同,提出工作建议,推进学校统战工作建章立制和工作体系构建。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基层统战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
2.开展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支持学校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履职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加强无党派人士队伍建设,支持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的基本职能。
3.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加强思想引导,组织学校党外知识分子参加统一战线工作和活动。指导和支持学校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建设发展和发挥作用。
4.开展党外代表人士和党外后备干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和党外后备干部的发现储备和联系培养,选拔和举荐有代表性的党外人士作政治安排、实职安排和社会安排,鼓励和支持其参政议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5.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事馆员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发现储备和联络举荐工作,支持其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做好联络服务工作。
6.开展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统一战线工作。指导和支持学校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和归国华侨联合会建设发展和发挥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留学归国人员和归侨侨眷思想引领和联络服务。
7.会同开展港澳台统一战线工作。协同参与学校港澳台事务工作,推动壮大学校爱国爱港、爱国爱澳力量。
8.会同开展海外统战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推进海外统一战线工作和活动。
9.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协调、会同各有关部门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工作,落实执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政策要求。
10.加强部门自身建设和统战干部队伍建设。
11.加强统战理论工作研究,做好宣传信息工作。
12.完成上级统战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