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常委、我校王云骏教授关于各级政协机关设置民意调查部门的提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8-31浏览次数:149

人民政协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更是一项富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制度。毫无疑问,人民政协将成为未来推动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动力。然而,要真正进入此良性发展轨道,一方面要在政协的功能层面不断提高其科学化水平,增强其工作的有效性;另一方面要在政协的价值层面上逐步拓展其合法性标准,提高民众对政协的认同度。很显然,在测量“有效性”和“认同度”方面,“民意”是不可或缺的基础性指标。

在去年10月深圳举办的“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与人民政协座谈会”上,有人提议,应进一步扩大人民政协的职能范围,在人民政协现有的三大职能基础上,增加民意表达的功能。本人认为,这个建议既有新意,也有丰富的理论意蕴。虽然职能的拓展需要经过较为复杂的认定程序,但我们在现有的职能范围内,完全能够使民意汇集和民意表达作为人民政协切实履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三大职能的前提性工作。实际上,我国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必然地会形成复杂的社会阶层分野和政治诉求划分,如何把来自各个方面不同的社会见解和利益诉求有序地汇集起来,并加以引导,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面对的现实难题。在现实状况下,公共政策执行不力、公共产品供给不均、社会风险控制不准、社会舆情把握不清等等现象屡有发生,政府领导拍脑袋做决策、情绪化下命令的状况仍然无法完全克服。我以为,这些问题的根本解决,不能完全局限在政府执行者的工作作风的改进,还要在提供良好的决策环境方面下功夫。

鉴于以上考虑,我建议在各级政协机关设置专业化的民意调查部门(以下简称“民调部门”)。 民意调查是用科学和计量的方法,以人们的主观意见、观念、习惯、行为和态度为主要内容的调查研究方式。人民政协设立的“民调部门”应当是能够有效地收集和分析有关的信息,为党和政府管理决策部门制定有关的战略和策略提供基础性的数据和资料的专门性机构,也是为参政议政者、新闻媒体、社会公众提供具有较强公信力的民意信息的权威机构。当前,比较突出的问题是,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政治生活,我们缺乏适合对社会风险作整体判断、对民意走向作准确分析、对公共生活动态作有效控制等可资决策的民众主观信息。诸如电子网络、事务部门或街谈巷议等个别渠道传播的民意信息,不仅准确性受到扭曲,其潜在影响由于信息的发散式传递而难以估计和控制。因此,人民政协应当成为权威的民意来源,也要承担起民意传播过程中政治控制的责任。

人民政协设置民调部门,也是政协机关为政协委员提供服务的重要举措。它一方面直接协助政协委员按照现代科学方法进行社情民意调查,另一方面也可以培训政协委员辨识民意、收集和处理民意的技能,提高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绩效。人民政协设置的民调部门,与统计部门的社情民意调研机构是合作关系,但不能被统计部门的社情民调机构取代。首先,这是政协组织的政治性质决定的,民调议题首先是政治立场和态度偏好的体现,隶属于行政机构的统计部门的民调由其政府立场,其民调的议题选择、调查方式等不具备天然的社会信任度;其次,政协民调站在中国政治发展和公共事务管理大局的高度,主要侧重民调议题的设置和选择,技术性层面的事务可以委托外包给统计局、科研院所或其他社会机构完成。在初建阶段,人民政协的民调部门可以和政协研究室合署设置,近期的任务是将政协民调事务制度化,并着手进行骨干培训,各级政协机关要有2-3名熟悉民调理论和技术、能够在技能上占据民调高地的人才,以使得政协在方兴未艾的民意大潮面前掌握政治的主动性。 我们相信,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人民政协的民调部门将进一步体现政协制度的民主政治价值,在促进政协成为民意表达的机关方面显现出独特的功能。人民政协经常性的民调信息供给将作为政协制度在今后一段时期内重要的制度产出而赢得社会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