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常委、我校胡有清教授关于健全完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的建议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8-31浏览次数:118

       校园突发事件,是指学校内突然发生的,不可预料的,严重危害师生安全,影响学校正常教育秩序,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事件。包括:学校火灾事故,组织外出活动时发生的意外事故,学校建设、校舍及设施设备引起的安全事故,学校食堂供餐或其他食品、饮品引发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发生的相互挤压伤害事故,来自校内外的袭击、伤害性事件,学生失踪、被绑架事件,感染性或季节性、暴发性疾病等公共卫生事件,由各种原因导致的师生员工出走、自伤、自虐、自杀事件,学校财产被盗事件,学生在非教学时间发生的校外意外伤亡事件,群体性上访事件,在校学生刑事犯罪事件,其它自然或人为的突发恶性事件等。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出台,教育系统借“安全保障工程”、“平安校园”等一系列的创建工作之东风,对中小学及中等专业学校安全设施、安全保障机制做了深入细致的整改、完善。但从理论上来讲,校园学生突发安全事件是不可能杜绝的。校园学生伤害事件发生后,校方往往因处理经验不足,法律及医疗等专业知识缺乏,无法在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而造成善后处理工作的被动。因善后工作涉及事故责任认定、经济赔偿等问题的复杂性、多样性、专业性,常常发生一起校园安全事故就牵扯校方大量精力,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现象。因此,健全、完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成为当务之急。

     为此,我们建议如下:

      1、加强教育宣传,做好日常检查工作。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全校师生员工要有“防范于未然”的思想意识,严格遵守学校的安全工作制度。二是加强巡查。每学期开学前,对全校校舍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危房及时报告,妥善处理。要定期对灭火器、应急灯、楼道路灯、教学楼、寝室楼的用电线路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及时维修。加强食堂和小卖部管理,确保饮食卫生安全。三是强化安全教育。通过邀请交警、消防人员等来校为全体师生作交通安全、消防知识、法律知识讲座等,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应对能力。

      2、建立校园突发事件医疗保障基金。多渠道筹措校园突发事件医疗保障基金,保障突发事件中受到伤害的师生员工特别是学生能得到及时救助。

      3、建立校园突发事件善后处理机构。一是建立专业性强、处理经验丰富的善后机构。二是完善事件处理机制。通过调查取证、处理跟踪、善后调解,使突发事件及时得到处理,避免造成社会矛盾。

      4、完善校园突发事件责任认定赔付程序。设立一套科学完整的校园突发伤害事故处理程序。一是现场处理程序。包括现场保护,送医,通知具有认定资质的医疗机构第一时间采取医疗措施等。 二是医疗鉴定程序。由医疗机构向有关部门提供医疗鉴定,并作备案。 三是责任认定程序。通知相关处理机构根据事故责任认定,按规定比例决定医疗费用的赔付比例。四是赔偿程序。通过意外事故赔付基金做相关的赔偿。五是法律程序。由专门的常设机构按照相关的法律进行处理。建立突发事件善后处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