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一:关于加强大学生社工队伍建设的建议
大学生社工队伍在建设和谐社区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他们激起社区的活力,忠于社区事业,克服千难万苦,挑起了社区工作的重担,为和谐社区建设,为广大民众做出了积极的奉献。以南京市为例,南京市各区县通过招聘录用的大学生社工就有一万多名。大学生社工与其他行业比较,社工队伍是相对稳定的。南京市大学生社工离岗流失的比例约占12%,说明大多数大学生社工愿意在基层接受锻炼。其中有许多大学生社工,经过一段时间社区的培养锻炼,能力有大幅度的提高,已经有部分大学生被社区任用到社区书记和主任的位置上,有许多人被评定为南京好市民、社区十佳主任(书记)、十佳社工等等。
但同时大学生社工队伍建设也存在一些问题。1、户口尚未落实。目前南京许多大学生社工的户口有的还在学校(校方有时间限制)、有的还在原籍。户口不能解决,使走上社工岗位的大学生处于进退两难和无档案状态,党员转正、工龄、婚育等各种权益无法得到真正享受、甚至身份证丢失补办手续也十分麻烦。 2、流失现象难以把控。有的社区大学生社工流失过半。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工资待遇低。据了解,大学生社工每月基本工资只有2000元左右。二是工作不专心。一些大学生到岗后发现社区工作与想象的大为不同,工作懈怠。脚踩两条船,选择岗外职业,增加自我收入或为跳槽做准备的情况不少。三是缺乏有针对性辅导。社区工作的复杂性,加上缺乏社会经验使大学生在处理问题时困难多多。如果缺乏必要的指导和帮扶,守岗思想容易发生动摇。 3、发展空间狭小。有些大学生社工学历高、思想开放、工作有能力,但在社区工作,固定在某某岗位上,从事专项重复性的单一工作,缺少个人发展空间,造成大学生自失信心和职业浮动思想。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把提升工资待遇纳入政策机制。建议大学生社工参照村官待遇,按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等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对大学生社工的选聘条件、待遇、出路给予承诺和兑现,确保大学生社工下得去、待得住,特别是在工资待遇上要留得住人。
2、创造拴心留人的环境,让大学生社工在基层建功立业。一是政策支持。如推荐大学生社工参加公****,表现优秀的可以享受公务员报考的优惠政策;支持大学生社工继续学习深造;聘用期间工作表现良好、考核合格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适当加分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优惠政策;二是迁入户口,扎根落户。建议政府部门会同公安部门,根据大学生社工这个特殊的群体,拟定暂时的新的户口管理办法,有序地允许大学生社工进城落户。三是大胆使用,培养骨干。目前有不少大学生社工已担任了社区一、二把手,但力度还可以再加大一些,放宽(增加)主任助理,书记助理的岗位,并优先做好大学生社工的党员发展工作。
3、建立机制,实施长效管理。完善大学生社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机制,将大学生社工的工作、生活、待遇、思想等内容全方位纳入机制化的管理
提案二:关于控制城市纸质广告宣传单的建议
近年来,街头巷尾的纸质广告宣传单可以说随处可见。每逢学校寒暑假来临或开学之时都有许多教育培训机构散发广告,商家开业、促销以及举办各种庆典之时,各种纸质广告宣传单的发放更是铺天盖地。这种现象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与目前“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两型社会建设理念背道而驰,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影响了市容市貌,同时也增加了环卫工人的工作强度和环卫处理成本。广告宣传单的发放人员在街道上的随意串动,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和交通阻塞。
为此,建议:
1、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上大力宣讲纸质广告宣传单的各种弊端。责成各社区、街道办事处向各辖区内教育培训机构、商户、宣传广告发布政策及乱发广告宣传单的相关处理意见,坚决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对在街头巷尾发放纸质广告情况严重的,可考虑根据市容管理条例给予一定的处罚。
2、鼓励各使用纸质广告单位在产品上印制广告宣传信息。
3、提倡各使用纸质广告单位利用户外电子屏、广告宣传专栏、标语等形式推出有创意、环保并具有美化装饰效果的信息广告。
提案三:关于加大力度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的建议
根据农业部最近三年对我国主要大、中城市进行的质量检测报告显示,最近三年我国瘦肉精检测合格率均在90%以上,2011年第一季度为99.4%,比2001年提高了30多个百分点。国际市场上,在中国、美国和欧洲的出口食品中,中国产品抽检率达到15%,即使这样,中国食品的合格率仍然是最高的。但是,目前中国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度相当低,老百姓对各种食品安全问题的承受力已经达到了极限, “瘦肉精”、“染色馒头”等食品安全事件多次触动公众的神经,一时间人人谈食变色,似乎已无安全食品可食。
对食品添加剂缺乏基本的认知,使得公众对媒体上有关食品安全和添加剂危害的报道,抱以宁信其有不信其无的态度。媒体新闻同样因为无知所以误解,对这类新闻往往不经核实就发布。权威专家基于种种原因不愿意面对媒体,使得正确的科学信息明显处于劣势,没有科学依据的误导信息占上风。政府应对不够及时,监管信息不够透明,使政府的公信力受到极大挫伤,造成公众对食品安全过度担心。公众只有多一些了解,才能增强自身的辨别能力,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一次又一次盲目被动地陷入惊弓之鸟的窘境。我国的食品安全性总体是好的,为引导消费者建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建议政府加大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和食品添加剂的科学普及宣传。
为此,建议:
一、有关部门依法及时公布食品安全信息。根据《食品安全法》第82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该法《实施条例》第51条对前述“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的范围作了细化规定,包括:依照食品安全法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录;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情况;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二、定期组织药监局、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的有关知识,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
三、利用新闻媒体、出动宣传车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刊播宣传活动信息,以电视为媒介,在收视黄金时段滚动播出食品安全宣传标语,及时宣传报道开展宣传活动的有关情况和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有关情况。公布相关食品安全的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四、积极组织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安全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地的活动。紧紧围绕与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为社区群众讲解保健食品有关知识,包括:保健食品与食品的区别;保健食品与药品的区别;如何识别假冒保健食品等,引导群众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强辨别能力。
五、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政府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报告系统,要及时、公开、公正进行报导,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发布信息,让公众能借了解相关的公开信息,对地方行政部门的应对措施做出监督与评介。
提案四:关于加快提升养老护理服务人员队伍建设的建议
目前我省已采取一系列举措针对社会老龄化的问题,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体系已经建成。但不可回避的是,一方面,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老年人特别是高龄老人的身体和生活状况(例如多病、丧偶和空巢家庭问题突出等)对养老护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随着人口出生率的下降和人均期望寿命的提高,“四二一” 家庭结构模式越来越普遍,一对夫妇负担4位老人的现实,让他们常常处于两难境地。即使老年人经济上有可靠的来源,子女在时间和精力上也很难承受;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却逐渐弱化。从长远来看,发展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是建立更加健全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养老体系的目标。但目前不管居家养老的家政服务还是社区养老的设施和服务,都远远不能适应这种需要。其中,养老护理人员缺乏是突出的问题。养老护理人员队伍不论是规模还是专业水平都不能适应这种严峻的现实,养老护理行业面临着后继乏人、专业人才紧缺、服务护理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的尴尬现状。
受传统世俗、家庭观念的影响,大多数人不愿意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目前社会上不仅专业学生对养老护理敬而远之,“4050”人员也对此退避三舍。很多人认为服侍老人又脏又累,是低人一等的工作,收入低、压力大、工作脏、社会地位低,稍有条件的人尤其是年轻人不愿意从事护理老人的行当。能够承受这种工作的人素质偏低,大多护理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导致护理员不足,专业护理人员难招,现有护理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稳定性差,服务质量不高。
目前,大多数从事家政养老服务或应聘老年养老护理机构的人员多半是来自县、乡的外来打工人员,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更谈不上具有卫生、护理等专业知识。考虑到经济方面的要求和培训机构的缺少,往往从事家政养老服务的人员得不到必要的相关培训。尽管民政部门明确要求养老机构护理员持证上岗,但社会上民办养老机构专业养老护理人员严重缺乏,不少规模较小的民营养老院中,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的护理员不足一半,新招聘的护理员中有资格证的更是微乎其微,专业养老护理员的数量远远低于需求数量。另外,由于多数养老服务设施收益低,也无法支付较高工资聘请专业护理员。护理员由于缺乏老年心理咨询知识,更无法提供社区老人、特别是空巢老人的精神慰籍要求。
专业的人不肯干,肯干的人不专业,尴尬的就业现状直接导致了养老护理水平参差不齐。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以老年人为服务对象的“银发产业”应受到更多关注。要想改变养老护理人才匮乏的现状,需要调动政府、学校和全社会的力量。为此建议:
一、政府出台积极政策,加大对养老护理行业的扶持力度,同时提高从业人员的福利,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大力开展家政服务、养老护理、护工等家庭服务业相关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并出台相关培训补贴政策和操作办法。充分利用就业培训的优惠政策,建立不同层次的职业培训系统,将经过培训的下岗职工分流到社区服务领域中来,满足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需求。
二、以行政推动为主要手段,加快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完善城市中对这些外来务工人员的培训机制,增强其职业竞争力,最终形成“低、中、高”三档的梯度家政服务。要注重对高素质人才培养和储备,通过“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为养老机构培训高素质的管理和服务人才。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可与再就业工程、劳动力转移工程相结合,通过招聘社区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参加专业培训,由政府主管部门负责推行持证上岗,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护理、陪护等方面的专业化服务。
三、民政和卫生部门要为养老服务培训和储备专业化水平的护理人员队伍,在中专、职业学校增设老人护理专业,培养中、高、低档的护理人才。大力开发本地医护学校人才资源,通过选送培训、定向委培等形式,培养紧缺的老年护理专业人才和养老机构管理人才。可加强医院与养老机构的合作,利用医院的优势资源为养老机构提供相应培训。应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办法,鼓励和支持退休医护人员加入到养老服务队伍中来。
四、逐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建立监督机制,及时评估中介机构服务效能,确保服务落实到位。要对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制定上门服务制度、服务监督制度、服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等规章制度,确定生活服务标准、养老护理标准、服务效果评价标准等各项标准,规范服务项目和内容,对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实行资格认证、持证上岗,逐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五、提倡广大大中专学生定期到老年机构开展志愿者活动,为老人表演节目、与他们谈心等。争取与各学校的社会工作专业建立伙伴关系,把老年公寓作为社会工作专业的实习基地。这样既增强了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又能对老年机构的运营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有所帮助。
提案五:关于扩大按单病种支付医疗费用实施范围的建议
为了避免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开大处方,以减少患者的医药费用,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出台了“药占比”指标,用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药占比”指标是指医疗机构给患者进行诊治过程中,所取得的药品费用收入不得超出总的医疗费用收入的一定比例,超标的医疗机构在各种考核活动中就要受到影响,甚至受到经济处罚。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医疗机构往往把指标下达到下属科室以至医务人员个人,并与科室和个人的考核挂钩。
因此,医务人员(特别是内科医生)在给患者治病时,首先是必要的用药以保证治疗的效果,同时为了避免“药占比”超标,在降不了用药档次的情况下,只有增加辅助检查,以前有很多可做可不做的检查化验,现在也成了必查项目。药费是降了,但是检查费又增加了,这样反而增加了患者的医疗费用。
自2006年8月份,江苏省卫生厅、物价局印发《关于开展单病种限价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来,江苏全省各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积极贯彻落实。在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的前提下,制定临床路径,认真测算病种近三年平均收费水平,做好单病种收费管理的各项工作。南京、镇江、南通、泰州等地的一些医疗机构开始试行单病种收费。2010年底,江苏省卫生厅公布了14种单病种收费标准。为此,建议医疗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扩大按单病种支付医疗费用的范围,在确保治疗质量的基础上对单病种的医疗费总额进行控制,切实降低人民群众医疗负担。
提案六:关于规范银行收费的建议
银行业协会组织会员银行进行了专门调研,对各家银行称谓不同而内容实质一样的产品和项目进行合并同类项后,得出中国银行业服务项目共计1076项,其中226项免费,占比21%;收费项目850项,占比79%。这是官方首度公布中国银行业服务项目总量。大多数客户认为,银行收费项目多、收费标准高,对银行收费的合理性提出质疑。
根据各家银行网站公布的收费项目,结合调查情况看,各行在电子银行、手机银行、自助服务等栏目公布或公示的对个人客户收费项目不一,其中工行公布了约有95项、农行公布了约64项、中行公示约90项、建行公示约120多项、招行公布了约40项、光大银行公布了约40项。
从银行投入上说,现代银行业已由过去“吸存放贷为主”逐渐转向“综合服务为主”,银行经营模式向零售银行逐步转型。由于面向个人的零售业务较为个性化,具有服务对象多、交易频繁、业务量大等特点,相对公司业务在服务人员素质、科技设备投入上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电子设备的投入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均需大量资金投入。这些投入都是以获得回报为前提的,都需要在客户使用这些设备或购买产品、享受服务时通过收费获得回报,否则,其服务就不能持续下去,也很难再有金融创新的积极性。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服务收费也是在所难免的,甚至收费项目可能还会逐步增多。
从客户收益上说,一是节约时间,银行服务功能的完善使得居民除新开户等少数业务需到银行办理外,大多业务均可利用网上银行、ATM等自助设备完成,极大地节约了客户等待时间;二是节省成本,主要是节省交通成本;三是增加收益,电子货币使得资金汇划迅速,减少了资金在途成本,增加了资金收益和交易收益。
但银行收费同时存在单方面强制收取、程序不规范、服务质量较差等方面问题,引起客户较多的意见。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适度降低收费标准。各银行应遵守《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费管理办法》遵照等价交换的原则,向客户收取相关费用。对低保户、代发工资户、代扣水电费户、理财账户、信用卡联动账户等免收小额账户管理费。测算一个柜台一年的成本,包括分摊的房租及装潢费用、水电、安保费用、操作设备折旧摊销、税收及其他管理成本,还包括操作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再细化到每笔对账单业务,从而合理确定每笔业务的收费标准,既收回银行投资,也让居民明白交费、放心交费。
2.按贡献度差别收费。在收费时应考虑存款贡献度方面的因素。比如,跨行查询、取款、汇款,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需要吸收存款,并减轻自己增设网点的成本而发行的银行卡(当然客观上也为持卡人带来一定的方便),银行已经从运用存款中获得一定的收益,这时就不必按完全成本法来收取跨行查询、取款、汇款费用,可按持卡人给银行带来的贡献收费,体现发卡行和持卡人共同承担成本的原则。
3.规范服务收费行为。银行可将为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进行分类,应区别是基本服务、合同内服务还是超值服务,是必须的服务还是自选服务。对社会公众的基本服务应该免费;对合同内的服务收费应事先告知,并取得客户的认可;对超值服务和自选服务,如短信通知,应事先公示收费标准和服务标准,由客户自由选择。
提案七:进一步大力促进我省居民赴台旅游
自2008年7月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湾团队旅游以来,赴台旅游发展迅速。截至2011年10月底,累计赴台团队旅游人数已达到282万人次。就江苏而言,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后,苏台两地旅游业界携手合作,联合举办了“万人互游”、“龙腾虎跃、苏台同辉”春节灯会等大型活动,两地形成了互为市场、互送客源、义利兼顾的良好局面。2010年,江苏有100621名游客赴台湾旅游,同比增长144.8%,台湾已经成为我省增长最快的出境旅游市场和我省居民最喜欢的出境旅游目的地之一。我省组织的“华西村千名农民游台湾”、“万人游台湾”、“台北101江苏百对新人蜜月游”、“美食深度游”、“健检游”等活动,其赴岛消费能力更令台湾业界惊叹。
虽然目前赴台旅游的发展态势喜人,并已成为两岸人民所关注的焦点之一,但这项造福两岸人民的工作还刚刚处于起步的阶段,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需要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如大陆组团社拖欠台湾地接社费用现象比较普遍、赴台旅行团恶性削价竞争导致服务质量下降、赴台游客权益保障亟需进一步完善等。此外,由于政策限制、旅游产品匮乏等原因,备受关注的台湾个人游从6月28日开放至今,大陆申办台湾个人游通行证者已有4万多人次,而真正的赴台个人游只有1万人次。
当前两岸关系正朝着和平稳定的方向发展,加强两岸交流合作的愿景进一步增强,推进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不仅可以拉动旅游及相关产业发展, 而且有利于加速两岸经济融合和文化交流,促进两岸同胞的交流交往。为此建议:
1、加强旅游市场的引导和管理,规范赴台旅游市场秩序。随着赴台旅游人数的增加和赴台旅游价格的更趋合理,旅行社行业恶性削价竞争将会逐渐出现,从而导致服务质量下降,旅游合同无法兑现。在对台旅游方面,各指定旅行社产品差异化程度低,缺乏特色产品和优势产品,旅行社对客源的竞争将会体现在低价竞销上,有的旅行社甚至会采取“零负团费”的方式招揽、吸引客源,致使旅游接待费用明显超过成本费。建议加强两岸旅游管理部门的监管力度。开通两岸旅游投诉热线,合理利用信息技术、网络资源建立起两岸旅行社定期信息交流制度和平台,减少合作成员之间的时空障碍,降低交通成本和沟通协调成本。大陆和台湾双方共同推广“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共同开展预防“零负团费”的联合行动,认真确认赴台旅游的组团社、地接社名单,加强对赴台旅游消费者的宣传和指引,加强大陆旅游质监所与台湾旅游业全联会的合作,妥善处理两岸旅游投诉,加强大陆消协组织和台湾旅游业全联会的沟通与合作。
2、将旅游文化特色与商业化运作密切结合,不断提高赴台旅游产品的选择面。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有关部门要加强行业指导,引导两岸旅游企业,把文化和旅游有机地融合起来,使文化的感召力转化为旅游发展的动力源,形成文化产业与旅游市场互动互促的局面。台湾的观光业立足当地文化资源,竞相追求个性文化内涵的发掘、创意、设计与塑造。大陆旅游企业应加以借鉴,在产品设计上避免千篇一律的“环岛游”模式,而应从“软”、“硬”两方面扩大赴台文化旅游的品牌影响力,开发具有个性文化特色的参与性旅游产品,多方面激发和吸引游客的兴趣。如台北县莺歌镇素有“陶都”之称, 其参与性项目是指导游客制陶泥胎和陶盘彩绘,颇受欢迎。一只白陶盘折合人民币不过5~6 元,经过游客彩绘和商家当场烤制定型成为“艺术品”,身价陡增10余倍,由创作的游客购回珍藏。在突出特色文化的背后,通过精细的商业化运作,提高旅游产品的附加值和知名度。
3、进一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切实保障赴台游客合法权益。要继续加强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制度。当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而旅行社不愿或无力承担赔偿责任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及时动用质量保证金进行先行赔付。目前,我国《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缴纳1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鉴于台湾地区多次发生不可抗力导致的旅游事故,经营赴台游旅行社的保证金规模应适度提高。同时,应引导保险公司加大新险种的开发力度,将旅游保险服务延伸到吃、住、行、游、购各个环节,深化现有产品之间的互补性,形成系统的旅游保险链,为游客提供全面保障。保险公司要扩大旅游意外险的承保范围,提高风险管理技术水平,对旅游险市场和旅游险条款进行细分,针对不同的群体,设计出不同的保单,尽可能为所有的游客提供合适的保单。针对不同的旅游线路设计不同的保险条款,确定不同的费率,加强风险防范。两岸旅游主管部门应协商细化旅游保险的保额、保险范围及相关细化的赔偿金额,并以法规形式明文规定。
提案八:积极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
随着社会开放度的进一步提高,城市农民工的数量将继续增加,融入城市社会不仅是健康城市化的要求,而且也是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如果大量农民工不能真正融入城市生活或者比城市居民生活相差甚远,一直扮演城市“边缘人”的角色,那么,他们与城市的隔阂就无法彻底消除,农民工对城市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宿感就必然很差,当然由此而产生的冲突也就会不断增加,进而危及社会安定,破坏社会和谐。
目前农民工市民化还面临以下障碍:社会保障的不公平性、就业的不公平性、农民工子女入学受到歧视性对待、维权组织缺失,各种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为此建议:
1、转变城乡分割观念,在全社会确立一种城乡开放、平等、统筹观念。顺应市场经济潮流,变限制农民进城为支持农民进城,变计划式、防范式的二元化管理为开放式、平等化的一元化管理,变损害农民工权益的管理为保障农民工权益,为全民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的管理。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克服城市农民工的边缘性,促进农民工市民化和健康城市化的发展。
2、积极进行制度改革,创建农民工同城市融合的制度平台。首先,推进城乡平等就业制度建设,给予农民与城市居民平等的就业权利。其次,改革户籍制度,变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为户籍自由登记制度,同时注意彻底消除户籍同福利待遇挂钩的现状,给予农民与城市居民平等的社会权利。第三,改变义务教育的逐级划片管理模式,实行义务教育的属地管理模式,让农民工子女获得与城市孩子一样的受教育权利。第四,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从法律上确立农民工与城市市民平等的权利,从根本上解决因体制而产生的不公平的境况。
3、建立健全公平的社会保障机制,消除人为差别,增强农民工对城市社会的认同感。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势在必行,同时考虑到转型期的国情,特别是农民进城务工的实际,可以考虑渐进式推进之路,即通过构建一套介于城市和农村之间的社会保障标准,建立进城农民工市民化保障体系,逐步逐级地把更多的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的网内,并进而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
4、强化对农民工就业培训,积极增加农民工的人力资本存量,为其尽快融入城市社会奠定基础。结合目前实际,迫切需要做好以下工作:(1)国家要把对农民工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社会福利来抓,加大投入力度;(2)适应社会经济和技术发展要求,不断拓展农民工职业技术教育的内容,真正实现学有所用;(3)规划民间职业培训,整顿民间职业培训市场,坚决杜绝不合理收费现象;(4)切实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尽可能扩大农民工职业教育队伍。
5、创造促进农民工与城市市民进行互动和交往的文化环境。农民工能否尽快融入城市社会不完全取决于他们的职业技能水平和劳动态度,而在于他们能否成功地跨情境互动,跨越城乡之间的鸿沟与城里人打交道。因此,要借助各种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的城乡统筹,互惠互利、互相认同,共同发展的和谐社会理念,扩大农民工与城市居民进行互动的基础。
提案九: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建议
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创新和完善社会管理体制,有利于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当前社区建设中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社区组织领导体制需要进一步加强。区街政府部门仍然存在“大包大揽”现象,对社区各项工作指令性多,指导性小;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纷纷在社区内设置组织机构,对社区派任务、下指标,“费不随事转”、“权不随责走”现象依然存在。原来的社区建设组织领导体制已经不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亟待加强和完善。
2、社区管理科学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面对大量的社会管理工作,如社区流动人口管理系统、社区劳动和社保工作、扶贫帮困、法律援助等,需要改革传统的管理方式,通过进一步提升社区管理科学化水平来实现。
3、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整体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一些社区工作者缺乏一定的开拓创新意识和城市管理的经验,工作方法简单、工作手段单一。同时由于待遇、发展空间等原因,造成社区工作者青黄不接的现象。
4、社区居民民主自治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由于长期实行单位体制,造成社区居民社区意识淡漠,对社区缺乏认同感、依赖感和归属感,社区缺乏凝聚力,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还有待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改革创新社区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社区定位。一是转变政府职能,理顺与社区的关系。政府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应当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政府要转变职能,把除涉及全社会的宏观社会事务管理之外的权限逐步交还给社区,充分尊重和落实社区居民依法民主自治的权利。二是实行责、权、利的统一,在人、财、物上给社区松绑。政府要按照“权力下放、重心下移、财力下沉”的原则向社区转移职能,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应从下派工作任务到社区,相应地转变为“服务到社区、责任到社区、接受监督评议到社区”。
2、不断提升社区管理科学化水平。一是组织管理科学化。要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社区社会组织共管共治、“四位一体”社区的管理新格局,着力构建以承载新功能、体现新内涵的“一委一居一站”的组织管理体系。二是社区管理扁平化。要建立和完善分片包干机制,结合社区的不同类型、特殊群体等实际,进一步明确包干片区的工作范畴、工作责任和工作要求。三是公共管理信息化。在建立标准化服务大厅的基础上,引进现代化、信息化服务手段,更加便捷地为社区居民提供就业指导、帮困救助、热线求助、政策咨询和信息发布等服务。
3、大力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办法,实现社区工作者专职化、年轻化。社区工作者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防止和克服社区工作机关化、行政化的倾向。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待遇,使优秀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社区干部工作有盼头,从而最大限度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4、不断培育社区居民的归属感,提高民主自治能力。要指导各地研究制定《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社区自治章程》、《居规民约》,使社区重大事项按民主程序决定,激发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增强社区居民的民主自治意识,完善社区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的各项制度,增强社区居民的归属感、认同感和社区自我管理能力。在建立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民情恳谈会、民意听证会、民事调解会、民主评议会的方法、步骤和程序,使之更有操作性和实效性。
提案十:关于推进终身教育事业发展的建议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到2020年左右,我国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全民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要把我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变成人力资源强国”。2010年,教育部出台《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加快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国家已经把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作为目前国家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振兴经济、发展人与社会的基本国策。终身教育事业前所未有地得到政府的重视和民众的广泛参与,这将是促进社会进步的有力保证。
目前,各级教育机构对终身教育思想,及研究建立、完善学习型社会教育体系的思路在不断地深入。网上教育发展迅速,电大的远程开放教育是中国远程教育之首,发展社区教育作为电大系统建设的一个目标,推进了终身学习、服务社区教育的继续教育事业。例如:依托南京广播电视大学组建的南京市社区培训学院2009年3月正式“开学”,“南京学习在线”网站(http://)也同时开通,构建了南京地区权威性的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南京市社区学院是运用远程教育手段和教育资源,为社区成员提供社区教育的新平台。学院提供的教育服务包括:农村学员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与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东南大学等8所著名高校合作开设了34个专业的网络学历教育等。
目前已有许多的教育网站,以江苏省内为例,有南京市干部在线学习中心、中国南京公务员学习网、江苏职业教育网、扬州职工网上大学、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推进会、江苏成人教育网、南京教育信息网、南京培训教育网、南京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网、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网,劳动力培训网、自学考试网、金陵老年大学网等等;还有各区县的教育信息网。
为了使正在大力发展的现代教育技术,能有效推动建立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有效实现终身教育的核心目标“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合作、学会生存”,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推进教育评估和教育立法
1)2010年8月教育部出台《社区教育示范区评估标准(试行)》。2010年11月,教育部公布了第二批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34家。评估实现了社区教育科学发展、教育与社会的新的整合,有效地推动了社区教育的积极探索和实践。如:南京市为创办“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每年都举办各类文化知识讲座,开设学习咨询点,免费开放文化场馆,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同时利用电视、报刊等媒体,推出“快乐学习”活动,激发市民的学习热情和愿望。目前,不少社区教育以多样的形式丰富教育内涵,满足广大群众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如社区儿童教育、妇女教育、老人教育、家长教育)。但需要遵循评估标准提高社区教育水平。
2)重视教育立法,形成法制化的终身教育体系。制定有助于创建终生教育学习体系的方针政策,可保障全民学习的权益,使每一个社会成员在一生中能够持续地学习,以满足其在一生中各个时期各个阶段的各种学习需求。地方各级政府对发展终身学习担负着明确的责任。福建省在2005年颁布了《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2011年上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这些对我省制定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设立专门的行政机构,出台地区终身学习发展规划等起了一个示范作用。建议我省尽快启动制定这项地方法规。
二、加强整合教育资源与课程资源建设
1)大力整合教育资源,加强终身教育资源库建设。从婴幼儿教育到老年教育、从学历教育到非学历教育及社会培训,规划、设置针对国情需求的学习内容,完善远程教育平台功能,以适应于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快速进步,知识发展和更新的速度的大大加快,适应于我国目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社会深刻变革,社会加速转型,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崭新目标和境界。
2)社区教育是市民终身学习的一种载体、教育方式,社区教育是实现市民终身学习的基本保证,这是由社区自身的特点以及社区教育广泛参与性的特点决定的。在社区还需要建立提供学习信息、完善咨询服务体制,努力为学习者提供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时间自主地、方便地选择合适的学习内容,按照适合自己的方式进行学习。较多地集中力量去探究社区教育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并挖掘产生问题的根源,要有问题意识及对之进行深入系统的分析与思考,针对我国的具体国情提出建设和发展社区教育的对策。
三、加强领导干部终身学习建设
传承优秀的民族品格和民族精神面貌,需要干部勤奋学习,弘扬克己奉公、讲究诚信、助人为乐、谦厚礼貌的优秀品质。地方经济发展及人才战略的实施,需要干部勤奋学习,勇于创新与实践,以振兴中华为己任。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好深化改革和发展中的问题,需要干部勤奋学习,增加才干,提高用辨证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习社会管理方法,探索新的管理模式。
建议建立干部学习考评机制,促进领导干部把社会管理任务和人民的需要结合起来,掌握组织、动员、沟通的技能,成为构建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的先行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