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省统一规定省级机关的作息时间:冬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夏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夏季的作息时间一般始于7月15日前后,终于9月底,长达两个半月。通过对省级机关一些干部职工的询问,大家普遍认为这一作息时间已经不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应当尽快加以调整。
将夏季作息时间统一规定为下午3点至6点,主要考虑的应该是高温因素。南京夏季气温较高,机关工作人员需要较长时间的休息;以前工作条件差,单位没有空调;可以利用中午较长的休息时间,回家从事必要的家务。
而现在的情况已经完全不同了。省级机关各个单位都安装了空调,夏季工作条件有了根本改善,高温已经不是一个问题了,机关工作人员高温期间的休息也不是问题。现在机关工作人员的居住环境也发生了变化,不少人住得离单位很远,中午也基本上不可能回家。据调查,机关工作人员在夏季12:00至15:00午休时间待在办公室的情况十分普遍,可以视为正常状态。
机关工作人员在夏季的午休时间,除了吃中饭和稍事休息外,不少人要么在从事正常工作,要么在打牌娱乐,要么利用单位设施开展体育锻炼。这样做当然也是无可非议的,但是还是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值得关注:
一是不利于人民群众办事。如果有的人上午或中午到机关办事,要等到下午三点在能轮得上,往往要等待比较长的时间。
二是不利于节约能源。整个夏季的午休时间,机关办公室的空调是开着的,消耗能源加总起来估计相当可观。
三是难以提高工作效率。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如果午休时间也工作,势必影响下午的工作状态,整体上无助于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难以达到休息的目的。一来机关办公室的休息条件不可能很好,往往都是人多燥杂;二来中央部委、江苏省辖市和县(市、区)的作息时间各不相同,15:00之前打电话进来甚至有人来访的情况屡见不鲜。
五是无助于改善机关作风和形象。一些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夏季午休时间打纸牌娱乐,消磨时间,时不时有大声喧哗等情况出现,会给相邻单位和社会大众造成不好的影响。
六是不利于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如果一名机关工作人员能够很好地利用在机关工作的时间,完成工作后能够早点回家,则有利于发挥其在家庭中的亲情作用。这样他(她)既可以多做些家务,多些时间与家人在一起,也可以多出一些外出消费的时间。
基于此,建议省政府有关部门将夏季下午的作息时间予以适当调整,如可以从14:00至17:00,或者从14:30至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