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我校美术研究院吴为山教授“2012年全国两会提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8-31浏览次数:106

审查意见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文化部会同财政部办理

提 案 人:王文章,席强,滕矢初,吴为山,美朗多吉

主 题 词:资金,文化

提案形式:个人联名

内    容:

 

      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都强调要让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这对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近年来,我国舞台艺术的创作、演出呈现繁荣发展的良好态势,涌现出一大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优秀剧节目,一大批广大观众喜爱的优秀艺术人才崭露头角。例如,文化部评选公布的首批荣获全国首届保留剧目大奖的剧目,都已演出过几百场甚至一两千场,都有良好的思想、艺术品质和很好的观赏性及市场效应。中直国家艺术院团和各地的不少艺术院团也都创作演出了一大批观众喜爱的好剧目。

 

      这些优秀剧目的演出,主要靠艺术院团精心经营,不断开拓演出市场。但多数院团处于经营效益的考虑,演出活动区域主要集中在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很少会有经营性的巡回演出院团光顾。由宣传、文化部门每年组织的“三下乡”演出,虽然会使某些农村地区的群众看到演出,但到底是杯水车薪,并不能解决农村老百姓看戏难的根本问题。据统计,2011年全国国有艺术表演团体演出总场次为388643场,观众人次为39429万,照此推算,全国人均年观看国有专业艺术院团的演出还不到0.30场。可见,有不少农村观众是多年看不上一场舞台文艺演出的。

 

      目前,解决这一问题,从较长远看,一方面是现有艺术院团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焕发艺术活力;同时要大力发展民营艺术表演团体,以“双轨制”满足社会对艺术院团发展的需求。从现实来看,则是要着力推动艺术院团深入广大农村地区演出,多为农民送戏。为此,建议国家财政设专项补贴实施为农民送戏的文化惠民工程。中央和各级地方财政按照院团艺术门类的不同、剧目质量的差异及演出地区的不同,确定不同的经费补贴标准,对下乡演出按场次进行补贴。各级文化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为农民送戏文化工程作出整体规划,并组织专家对所属艺术院团申报下乡演出的剧目进行评审,选定那些思想内容健康、艺术质量优良的剧目为下乡演出剧目,而不是由演出单位随意确定剧目。对优秀民营艺术院团的优秀剧目要一视同仁纳入评选范围。要特别鼓励各级艺术院团移植优秀保留剧目。规划及剧院团和剧目确定后,报上级党委、政府部门批准,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由财政部门拨出专项经费支持实施。实施为农民送戏文化惠民工程有三大好处:一是满足农民对文化生活的渴求,二是扶植了艺术院团的发展,三是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营造了良好氛围,推动农村文化建设和社会文明建设。

 

      社会主义艺术生产的根本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而满足农民的文化生活需求,更是我们应该特别关注的尊重人民群众文化权利、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的一件大事。近几年来,在国家财政部门的支持下,实施的农村放映电影、图书惠民等文化工程,使农村农民的文化生活有了很大改善。但在看电视看电影已基本得到保障的情况下,农民看戏难的问题已成为农村文化生活的突出问题。看舞台演出特别是地方戏曲演出,仍然是广大农民最直接、最喜爱的娱乐方式,因此,实施国家财政补贴为农民送戏的文化惠民工程,是合民意、顺民心的一件文化德政工程,希望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将其纳入为群众办实事的规划之中,并希望国家财政部门和各级财政部门拨出专项经费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