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我校宋方敏教授2014年提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8-31浏览次数:250

建议的由来:

目前,很多食品安全问题没有及时发现的途径,给不法从业人员以胆大妄为的犯罪机会。毒生姜事件中,犯罪分子对国内供货和国外供货采用两种不同的生产方式,之所以不敢对供应到国外的生姜采用有毒的生产方式,就是因为出口食品有严格的监管制度,而外方的监管,又是促进我方加强监管的因素之一。

因此,要有一种制度促进职能部门对供应国内市民的食品加强监管,目前,监管的工作强度和广度都很大,加之人的天然惰性,自然会降低监管的力度。见诸报端的,由生产厂家自己提供抽检样品,就是证明。然而,靠上级主管部门突击检查、靠记者的暗访、靠内部从业人员的良心发现、或是靠犯罪分子分赃不均引发的检举揭发,也都是不可靠、不及时、不持久的。

本建议提出,让直接的利益关联方--市民—参与监督,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监督的及时性、可靠性、持久性。

建议的目的:

加强市民的知情权,及时发现问题,给有问题的行业以压力。充分利用市民维护自身健康的热情,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城乡结合,建立更大的放心地食品供应基地。最终,使市民增强维护自身权益的责任感,提升当家作主的幸福感。

建议的内容:

本建议包括:参与监督人员的组织,监控的流程设计,监控内容的报告,费用安排等。

1) 组织有监督意识、责任心的市民报名参加,通过随机摇号,公布编号,不公布具体人名,防止被人利用,具体工作统一分配。

2) 每人的每次按50元补贴。每月进行一次活动。津贴由政府从地税中提取。

3) 监控的范围包括饮用水、粮食、蔬菜、生熟肉食等,同时对生产场地的土壤、空气、其他环境进行取样。

4) 所有采样样本,送到职能部门,监督成员可全程监督理化分析过程,并可拍照留存。

5) 检测数据在次日公布在指定的报纸和网站上,其中产生的费用由政府支付。

6) 公布的数据要有指导性的建议,对有问题的食品,要通知有关部门,并公布应该获得响应的时间和负责人姓名。

7) 活动在初期,由政府组织,在稳定后,可自主地形成一个民间组织。

8) 该组织单位任命,接受市民的推举和认可,接受市民的委托,对可疑食品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