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之清:信任与责任---参政实践感言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6-29浏览次数:1308

1992年9月,我被聘任为历史系副主任,分管教学工作。因为我是党外人士,也是普通教师,从来没有做过基层领导,自身又存在颇多缺失,对能否做好全系教学工作缺乏信心和经验。在实践中,学校领导、教务处及系党总支多方支持和帮助我做好本职工作,使我明确了职责,深入教学一线———兼任本科新生年级导师,去浦口校区住宿,每周为新生开设“劝学课”,贴近学生生活,引导新生树立专业思想,安心学业,为4年本科学业开好局,起好步。初次任职实践使我深切感受到:组织信任和个人履行责任之间的良性互动,是做好参政工作的基本保证。
  1993年4月,我加入民盟,对参政议政有了较多理性体认。翌年,受聘系主任,负责系行政事务。学校领导、系总支继续给予我信任和支持,使我履行职责时更加努力和认真。我们系行政4位负责人中,3位是党外人士,都能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与师生员工团结奋斗,这加快了历史系的建设步伐,与重点高校同行比较,我系综合水平连续4年居于全国首位。期间,我也当选为鼓楼区人民代表,积极参政议政,反映南大师生各种诉求,尤其对建设平安校区多有建议,获得党委统战部的支持和鼓励。2002年起,我连续三次受聘为省政府参事,每年承担省政府重大调研课题,对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多有建言。其中,对江苏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博物馆开放等建议,获得了省领导的肯定。同时,我坚持一线教学科研,完成本职岗位职责,也受到了师生尊重和肯定。
  长达19年的参政实践,使我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不论在学校还是在基层人大、省政府咨询机关担任相关职位,都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定位,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努力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而且应注重实效,经受得起领导和群众的监督与检验。如,我在历史系负责行政事务长达7年,鲜有公费请客送礼之事,从来没有宴请过学校党政及部门领导,每年系主任招待费都未动支。整个行政班子从严律己,市内出差基本坐公交车,也不请客送礼,但并未影响工作绩效。离任审计,我们都两袖清风,来去干净,却给历史系留下200余万元发展基金,更留下廉洁奉公的集体记忆,在学校也口碑甚佳。
  所以,学校党政领导的长期信任、教育、支持、帮助和严格要求,是我们党外人士能够做好参政议政工作、并取得较好实效的关键因素,也是我们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重要保证。当然,我们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是取得工作成效的内在动因。如果对职责体认错误,或消极无为,或错位越位,都会出现工作偏误,产生负面效应。所以,多与领导沟通请教,建立互信,不断获得理解、支持和帮助,就能做好参政议政工作,在不同岗位上,都能做出绵薄的贡献。
  简历:崔之清,男,1941年8月生,安徽宣州人,民盟成员。现任南京大学中国近现代史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江苏省政府参事、中国太平天国史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江苏省海峡两岸关系研究会理事、江苏省海峡两岸关系研究会台湾研究所副所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