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南京大学委员会组织学习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1-05浏览次数:107

2014年10月31日,民盟南京大学委员会在鼓楼校区组织学习了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于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为民盟参政议政、服务社会,共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与会委员及支部代表一致认为,作为参政党的民盟需要围绕依法治国,深入加强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积极开展参政议政,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多作贡献。

会上,民盟江苏省省委宣传处处长陈润华还介绍了民盟江苏省委开展的有关工作,并就如何进一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提出了建议。

民盟中央委员、民盟南京大学委员会主委尤建功出席了会议,并总结了前一阶段围绕江北新区建设论坛、泰州CBD建设论坛、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座谈会等所开展的服务地方发展决策咨询及相关工作,还就下一阶段“烛光牵手出彩”活动进行了具体部署与安排。